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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汤浩 涂海燕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52
本报讯通讯员汤浩涂海燕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福星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沉湖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旁听,以“看得见、听得懂、接地气”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阳光司法。
原告余某与被告吴某均为沉湖镇居民。此前,二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交管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余某受伤住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余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均未委托律师,对诉讼流程、举证规则及赔偿标准缺乏了解。考虑到此类案件在农村地区具有典型普法意义,法庭决定将庭审前移至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围绕事故经过、责任划分、治疗支出、司法鉴定等争议焦点有序展开。法官一步步引导双方完成举证、质证,并用通俗语言向被告释明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程序规则及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逐一消解其对鉴定意见的疑虑。
受邀列席的人大代表全程观摩后表示,电动车交通事故是乡村高频民生纠纷,把法庭设在村镇,既减轻群众诉累,又以案释法,是一堂实打实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向在场群众开展普法宣讲,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要点进行提示,引导群众严守交通法规,遇事理性维权。
近年来,福星法庭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下一步,汉川法院将持续优化巡回审判机制,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监督工作,以更加接地气的司法服务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