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困难群众可在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
日期:07-02
作者:
全媒体记者刘艳 通讯员周满 黄培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496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艳通讯员周满黄培我市在全省率先打破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实现社会救助事项“就近办、及时享”——市民政局印发《孝感市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推出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新举措,并于7月1日起执行。
为破解“人户分离”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两头跑”难题,新政明确,常住本市的湖北省户籍居民(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或拥有本市房屋产权且居住在本市的),未在户籍地享受相关救助政策,一旦遭遇生活困境,可直接向实际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专区线上办理。
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及刚性支出家庭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常态化救助业务。审批通过后,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救助待遇。“过去在孝感生活、户籍在老家,申请救助要两头跑,现在在居住地就能办,省了来回奔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同步精简流程,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困难事实清楚但证明困难的,采取跨省核对、信函索证、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往返两地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