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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贾国红 通讯员李红云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441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贾国红通讯员李红云“有了这个证,我心里就彻底踏实了!”近日,汉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内,聂女士手捧崭新的居住权证,脸上满是安心的笑容。此刻,她成为汉川市首位依法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受益人。
当天,市民彭先生陪同长辈聂女士来到办证大厅,主动申请在自己名下位于辉宇苑小区的房屋,为聂女士设立居住权。在双方自愿签订不动产居住权合同后,工作人员高效完成现场审核、登记等相关手续,顺利为聂女士办结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以来,汉川市受理并办结的首例居住权登记业务。
办证现场,聂女士在领到居住权证的同时,也郑重作出承诺,将依法合理使用、妥善保护该住宅,履行好居住权人的相关义务。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的权益需求日益多元化,像居住权这样的个性化登记需求将会越来越多。”汉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实现“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