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办结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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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379
本报讯通讯员潘学文何章怡11月24日,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非税账户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至此,这起由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主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理工作告一段落。
此案源于今年3月的一次远程监督执法。生态环境部通过在线监控提供线索,汉川分局对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突击检查发现,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沿乡村道路直排东方红沟渠,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委托第三方采样检测,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截污。
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多项指标超标,对周边沟渠水生态造成实质性损害。汉川分局快速启动损害调查,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综合排放水量、单位治理成本、危害系数、超标倍数及环境功能敏感程度等指标,科学量化损害程度,形成调查报告。随后,汉川市分局与涉事企业平等协商,签订赔偿协议。企业于协议签署当日主动履行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