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纪委监委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日期:11-08
作者:
全媒体记者肖青松 通讯员李坤 李媛媛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17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肖青松通讯员李坤李媛媛“群众举报你滥用职权的问题,经核查为失实检举控告。根据《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澄清。”近日,孝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来到该县公安局,对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名干部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县纪委监委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及时为这名干部澄清正名。
“被别人无端指责,我的心理受到巨大的冲击,内心无比委屈,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这名干部激动地说:“我会消除思想顾虑,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在本职岗位做出更大贡献。”
孝昌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把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又把澄清正名作为信访工作“后半篇文章”抓实抓好。在做好澄清正名反馈工作的同时,将澄清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同步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工作中的正当权益,提升澄清工作质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