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类项目将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日期:06-25
作者:全媒体记者李琛 通讯员朱润峰 华丽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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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琛通讯员朱润峰华丽近日,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孝感市境内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据了解,共五类项目需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一是重大规划类,包括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城镇建设、海绵城市等规划;二是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涵盖各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等;三是重点建设工程,包括大型建(构)筑物以及大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水利水电工程等12个领域;四是气候资源利用项目,如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太阳能、风能等项目;五是其他依法需论证的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应在项目申报或者实施前,提前告知实施主体单位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需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论证机构开展工作,由气象主管机构或其委托机构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未经论证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此外,对未按规定开展论证、委托无资质机构、使用不合格气象资料或伪造评审意见等违规行为,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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