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讯员曾凯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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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曾凯)12月6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组织全市部分基层检察院重罪条线业务骨干,进行了“推门听庭”活动,观摩由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落实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抓基层、提素质、提质效“个十百千”活动要求。 活动当天,观摩人员齐聚孝昌县人民检察院,观摩一起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结合事先制定的庭审预案,有针对性地讯问被告人并当庭指出被告人供述中存在的漏洞;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将全案证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展现出来,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贩卖“上头”电子烟的行为。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案件证据所证事实、各被告人量刑情节、当庭认罪悔罪表现等方面进一步揭露和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同时就辩护人提出的有关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予以考虑,对辩护意见中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进行有力驳斥。最终通过庭审,4名庭前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旁听席的观摩人员认真聆听庭审过程,详细填写了《听庭评议表》,对出庭检察官在法律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出庭质量效果和出庭规范等方面进行打分。 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推门听庭”活动不仅使自己对多人毒品犯罪案件庭审过程的复杂性、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并从公诉人当庭的表现中学到了很多实用的办案技巧和庭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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