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讯员王敏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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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敏日前,孝昌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新型盗窃案,黄金清洗后克重变少,“偷金”手法让人防不胜防。 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以走街串巷进行首饰清洗、首饰加工为业。4月26日,戴某某骑车至孝昌县花园镇某村湾,以免费清洗金饰为由,使用特制清洗液将被害人的金手镯溶解掉4.1克,欲事后提炼占为己有。经鉴定,所溶解4.1克黄金价值人民币2870元。 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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