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工作机制
日期:03-15
作者: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胡峻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748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董晓芳特约记者宋桂舟通讯员胡峻3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旨在切实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时预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我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据了解,本机制所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以下简称“会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抽检监测等途径获取的食品安全信息,通过会议集体商讨的形式,共同分析研判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研判风险来源,确定风险程度,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的过程。 会商范围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内部会商、外部会商和区域会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汇总是开展会商工作的基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息,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上级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行业组织、承检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市食药安办及成员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执法部门、承检机构在实施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行业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等。 会商的主要内容包括通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情况、交流防控对策和措施、分析研判当前和下一阶段食品安全高风险点及风险程度、确定风险预警处置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处置工作等。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会商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程度,将紧盯重点食品风险清单,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等,采取“源头治理”“靶向诊疗”等精准防控措施,依托智慧监管,实现不合格食品快速召回和风险预警;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跟踪抽检和隐患排查,强化抽检数据与产品追溯系统有效衔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