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开出饮用水源保护区放牧首张罚单
日期:03-14
作者:全媒体记者闵丽萍 通讯员吴富田 彭钢 喻平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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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丽萍通讯员吴富田彭钢喻平3月12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对村民邱某擅自越过清明河桂花潭一级保护区围网放牧的违法行为,开出云梦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放牧首张罚单。 据了解,2017年9月,云梦县对桂花潭水源地水域重新设置了一、二级保护区,并以界碑、界桩、标识、标牌等加以区分。同时在桂花潭取水口、沿岸河道建设了防护网。为了更好地监管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还在取水口安装了高清摄像器。 执法人员介绍,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结合《湖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作出对邱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云梦县首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放牧行政处罚案件,对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饮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严格落实联合巡查机制,努力构建“智慧线上+精准线下”执法格局,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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