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孝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立法调研
日期:01-18
作者:全媒体记者赵彩云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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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彩云1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叶贤林率队来孝,就《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道伟参加调研。 调研组深入大悟县实地调研,并分别在孝感市、安陆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工)委,市县司法、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卫健、文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部分乡镇、学校、医院、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修订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深化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的需要。对照国务院有关条例落实细化、调整规范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立法形式将我省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积累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固化下来,同时破解存在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开展条例修订工作很有必要。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监管、完善资产处置流程和标准、盘活闲置资产、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等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孝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系统梳理汇总、认真研究吸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形成一部更加完备管用的法规,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付正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陆市委书记李先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建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明刚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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