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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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 五是配套服务实现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相继出台津贴补贴兑现、个税奖励兑现、专项经费结算、平台资金申报、子女入学服务、配偶就业服务等配套细化操作流程15项,确保《实施办法》操作有章可循,落实有力有效。
市科技局:推进科创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坚持“筑巢引凤”工作理念,积极推动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增加奖补事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提高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奖励标准由之前的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由之前的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对新获批省级及以上的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由之前的1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对新建的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奖励也都大幅度增加。
市财政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市财政局将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为人才政策实施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突出重点领域奖补。加大科创平台扶持、引才津贴补贴、人才培育激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引进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专业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重大奖项)的人才给予奖补。 全力保障政策执行。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优先保障人才政策兑现,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确保资金直接惠才、惠民、惠企。
市人社局:在岗位、职称、工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市人社局从岗位、职称、工资等方面支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 优化岗位聘用程序。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首次聘用岗位时,针对常设岗位没有空缺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聘到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七级、八级、九级岗位聘用;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后,可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十一级岗位聘用。 细化职称评审条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强化工资待遇保障。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分别享受管理岗位七级、八级、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十级、十一级工资待遇。
市住建局:强化引进人才住房保障
市住建局从三个方面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强化人才公寓保障。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孝感市城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可3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配备基本生活物品,实现拎包入住;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也可选择租房,并享受3年租房补贴。针对企业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专业紧缺人才,若企业没有住宿安排的,可根据有关要求协调入住人才公寓。 强化购房补贴政策保障。引进人才在孝感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按照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20万元,专业紧缺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90万元,分别是我市现行标准的2倍、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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