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日期:08-24
作者:全媒体记者闵丽萍 通讯员汪治国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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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丽萍通讯员汪治国8月23日,记者从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于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的出台,旨在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减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助力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扩大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的受益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范围包括孝感市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孝感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每套加装电梯的住宅,总提取额度不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和子女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提取时限为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规划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三年以内。提取要件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备案审查意见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明细清单或交费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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