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媒体记者赵彩云 通讯员张杨 褚舸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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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彩云通讯员张杨褚舸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及时高效调解了一件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理念和切实为企业“减负”的司法服务意识,主动上门走访企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仅用5天时间调解结案。 据了解,原告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科技公司存在销售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产品,原告按约供应货物,经结算后,被告并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对此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据悉,因双方当事人均为辖区企业,立案庭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在征询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后,迅速将纠纷流转至诉前调解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涉案产品的供应及使用并无争议,但被告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遭遇资金周转问题,未按时支付货款产生违约,从而引发纠纷。原告虽然知晓被告的困难,但因自身企业情况,所以坚持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案件立案后,为顺利解决该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结合诉前调解情况和原告当事人的诉讼保全申请,迅速对案件作出涉企经济影响评估,确定了详实的调解思路计划,采取主动上门走访调研的方式,掌握企业经营现状和需求,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在调解中权衡利弊、晓之以理,通盘考虑双方利益,强化沟通协商力度。承办法官一方面详细向被告释法明理,说明其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做原告思想工作,望其理解当前经济形势对被告企业的影响。经过细致调解,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逐渐减小,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在诉前调解员和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圆满化解,保障了原被告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下一步,孝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以更贴心的方式,更暖心的态度,更便捷的服务,竭尽所能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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