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媒体记者赵彩云 通讯员汪新元 宋诚静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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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彩云通讯员汪新元宋诚静“不仅帮我化解了多年的积怨,还给我送来救助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将批下来的救助款第一时间发放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年近六旬的张某连连道谢。 据悉,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16年给被执行人周某做工,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劳务费。为此双方多次争闹。2021年张某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法院调查走访,发现周某身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而申请执行人张某残疾的妻子中风后卧床需要照顾,还有一双没有劳动能力、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女,一家四口有三人需要长期服药,家庭困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该院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以被执行人每年偿还2000元劳务费的方式长期履行。被执行人周某在2022年底如期履行了第一期劳务费,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 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生活困难,承办法官帮助张某依程序申请司法救助金。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法院及时向其发放司法救助款2000元,解决张某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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