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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车内勿存放贵重物品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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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平安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梁可心 顾黎灿)“汽车不是保险箱,切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11月11日,樊城区中原派出所办案民警在通报一起刚刚侦破的车内财物失窃案时,通过媒体再次向广大车主发出提醒。

11月10日凌晨5时许,市民钟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樊城区融侨城小区北区停车场的汽车车窗被砸,车内一箱飞天茅台酒、四条黄鹤楼1916香烟等贵重物品被盗。

接警后,中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经追踪发现,当日凌晨3时40分,五名年轻男子合骑一辆电动车抵达停车场附近,实施砸窗盗窃后逃离现场。

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严厉打击犯罪,中原派出所联合樊城刑侦部门启动合成作战机制,对案件展开深入研判。11月10日下午,民警在丹江口市某地将正在寻找销赃渠道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物品。

此外,记者了解到,11月9日,一名男子在春园西路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意图通过“拉车门”方式行窃时,被小区居民发现。最终,警民合力将该男子抓获。

警方再次提醒:请勿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停车时应尽量选择有专人看管或监控完备的安全区域,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