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娜 通讯员杨瑞)10月30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吕义斌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7人,实到3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了《襄阳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着力夯实支撑保障,持续深化法治襄阳建设,持续营造法治、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要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面对面”办理,办好办实代表建议。要扎实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评议,以高质量评议促进高质效履职,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肖勇、吉虹、范景玉、黄克立,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军,市政府副市长张学林、杨华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