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娜 通讯员李彬)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吕义斌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30日至31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将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三审稿)》《襄阳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关于调研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议题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肖勇、吉虹、范景玉,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