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黄金晶 通讯员 王珊
综治中心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
9月23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今年以来,襄阳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县级为重点,做实机制优化、部门入驻、科技赋能,切实推动矛盾风险“一站式”化解,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襄阳。
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平安建设考核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荣获“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市”称号,中央政法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北京市政协等先后来我市调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
抓机制优化 促实战运行
在综治中心建设上,襄阳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今年5月9日,襄阳在全省率先召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明确“实体、实战、实用”目标定位,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市级督导重点工作,强力推进落实。
捋顺“一条线”。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襄阳建立上下贯通的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机制,把谷城县、保康县等地综治中心整体划归党委政法委统筹指导,制定出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操作指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清单》等,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应用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有力推动12个县级、114个镇级综治中心“拧成一股绳”,切实提升综治中心抓统筹、抓落实的效能。
建好“一栋楼”。全市范围内统一综治中心形象标识,提升综治中心品牌识别度;持续推动县级综治中心提档升级,保康县、宜城市调配改建独栋办公楼,高标准打造县级“样板间”。目前,全市县级综治中心全部实现“综治一栋楼”,确保了群众办事解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喊响“一口号”。通过媒体宣传、户外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创新短视频、花鼓戏等宣传形式,积极邀请全国金牌主播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全方位喊响“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口号,人民群众对综治中心的知晓率明显提升。
抓部门入驻 促实质化解
襄阳坚持把综治中心作为整合部门资源、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隐患的重要平台,全盘推进,做到“驻”有效果、“联”有合力、“化”有质效。
为让“驻”有效果,全市以“应进必进”为基准,按照“常驻+轮驻+点驻”模式,建立健全县级综治中心后台“分诊室”,全部实现法、检、公、司及信访等部门常驻,住建、卫健等部门及群团组织轮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个性化品牌调解室点驻,同步吸纳公证、工伤认定、保险等机构入驻,不断拓展多元解纷实施路径。
为让“联”有合力,全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机制流程,受理18大类116项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日报告、周研判、月调度”等制度,切实发挥各级综治中心“拦水坝”作用,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外溢上行。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受理化解矛盾纠纷2.9万件,扎实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防范转变。
为让“化”有质效,各级法院选派骨干力量入驻县级综治中心,联动调解纠纷;检察机关专门建立检察工作室,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基层诉源、访源治理;公安机关从控申、交管等部门选派经验丰富的民(辅)警常驻综治中心,不断提升“警调对接”“警网融合”效能;司法行政部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行政调解工作,合力做好群众诉求调处。
为让综治中心成为解决群众诉求的“终结站”,谷城县综治中心对矛盾纠纷案件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调动23个部门和16个专调委的骨干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创新“县镇村”三级线上调解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的矛盾收集与化解模式,全量收集研判、全力攻坚化解、全流程跟踪督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科技赋能 促风险防范
信息化、智能化,始终是综治中心的核心战斗力。
在综治中心建设过程中,襄阳持续强化平台应用、探索机制创新、全量汇集资源、开展云上调解,通过科技赋能为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新质战斗力。
全市迅速推动部署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应用,实现全市各级综治中心、综治工作站3000余个账号纵向贯通,300余个入驻部门账号横向联通,已通过新系统网上流转办理化解矛盾纠纷5200余件。
紧盯重点人,统筹公安、卫健、教育等部门力量,探索建立精神障碍患者风险预警处置平台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定期信息交换机制,确保一旦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迅速预警、有效处置。
综治中心还汇聚整合本地12345、110、城运中心等平台数据1万余条,初步实现全市矛盾纠纷一网统管、一屏尽览,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防范一类事”升级,推动平安建设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型。
老河口市综治中心依托法院调解平台和数字法院系统,建立线上申请、远程调解、云端司法确认的“互联网+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2190件。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守强告诉记者,当前我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襄阳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工作要求,加快镇级综治中心建设进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发挥实战效能,确保高质量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