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梅: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政策,你于2017年申请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并与学校签订了协议,至2020年9月期满未按时返校上班。学校人事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并委托你亲属、朋友联系你,均未获你回应。
根据《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规定,你已超过离岗创业年限且脱岗旷工59个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现经学校研究同意,解除并终止与你的人事关系。
特此通知。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