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龚雪琴 通讯员李鑫)近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从源头上确保军队队伍的纯洁可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对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考核条件有明确要求。市征兵办列出了不得征集服现役的部分情形,旨在严把兵员政治质量关。
1.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6.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
7.笃信宗教,且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9.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因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会道门成员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和招录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