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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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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为赚“快钱”出借银行卡 一小伙涉嫌犯罪被抓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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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平安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张旻泉 王艺蓓)近日,襄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贪图“快钱”出借银行卡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

去年7月,小懊(化名)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提出使用小懊的银行卡接收资金,并承诺按流入资金8%的比例支付“报酬”。想到这个比在工厂上班轻松且来钱快,小懊心动了。随后,小懊受网友邀请前往外地协助取现。到达指定地点后,因时间已晚,未能完成取现任务,小懊自己支付了住宿费。

第二天,小懊在约定地点等候。“接头人”出现后,他从刚转入卡内的1.2万余元中取出1万元现金交给对方。然而,当二人前往其他银行营业网点时,小懊发现银行卡被冻结,剩余款项无法取出,“接头人”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报酬”后离开。小懊联系网友,对方答应将余下的2000余元作为“报酬”。但因银行卡被冻结,小懊不仅没取出“报酬”,还倒贴住宿费。再次联系网友时,他已被拉黑。

后来,小懊没等到“报酬”,却等来了公安机关。原来,他当天银行卡内转入的资金是诈骗资金,他因出借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取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获后,小懊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退赔被诈骗人全部损失1.2万余元,取得了对方谅解。今年7月,该案被移送至襄州区检察院。

鉴于该案数额不大,情节较轻,小懊系初犯,且案发后退还全部被骗款并取得谅解,襄州区检察院对小懊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了普法教育。

承办检察官提醒,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等是个人重要的金融和法律凭证,务必妥善保管,绝不能外借。任何要求代取、转账的赚“快钱”方式,背后都可能隐藏犯罪风险。面对“资金短时间快进快出”“有异常的交接行为”“大额取现”等请托或诱惑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莫让贪念毁掉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