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红南 通讯员刘婧)7月19日,记者从市农技推广中心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有意者可于7月30日前前往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据悉,报名者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此次培育重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复审、确认,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确定培育人员名单。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此次培育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模式,将对“头雁”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参与培育工作。
记者了解到,中央财政将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育院校培育补助,对于按照要求完成培育项目的“头雁”学员,由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培育院校共同颁发结业证书,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金融服务、涉农资金项目方面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
市农技推广中心提醒,未纳入今年培育项目且学习意愿较强的可优先纳入下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参加过“头雁”项目的学员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不作为此次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