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亚婷 通讯员圣利)为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确保慢特病待遇的顺利衔接,我市医保部门近日启动了门诊慢特病资格复审工作。参保人员需注意相关时间节点和流程,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参保人需在复审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申请,并提供复审期满前一年内的病历或检查资料,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的门诊慢特病复审功能模块提交复审申请。未申请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复审期满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起算时间: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认定为门诊慢特病的患者,其待遇享受时间均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
申请通过后满2年需复审病种:病毒性肝炎、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骨髓炎、结核病、甲状腺功能异常(复审时间为2025年底)。
申请通过后满3年需复审病种:支气管哮喘(复审时间为2026年底)。
申请通过后满5年需复审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复审时间为2028年底)。
不需复审病种,包括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重性精神病、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
医保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应及时关注复审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