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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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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让检察服务深入群众融入大局

日期: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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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媒体记者 彭月娇 通讯员 尹周航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自入驻县综治中心以来,南漳县检察院通过借势谋划、顺势而为、聚势求强,推进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借势谋划,让服务窗口更近

南漳县检察院迅速落实县委部署,在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采取常驻、随驻和轮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工作室实质化运行。

为促进检察服务更加科学规范,制定完善《检察官工作室运行办法》,明确职责范围、协作配合等内容,并通过青年干警轮值方式,打造锻炼新平台。该院现已讨论通过《关于开展检察工作入驻综治中心轮值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开始实施。

针对偏远乡镇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该院创新构建“1+1+N”(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镇“法治诊所”)的“全方位、立体式”信访平台,坚持“落细落小、快捷高效”原则,及时受理、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将服务延伸至基层。结合乡镇“红色屋场”调解优势,将“法治诊所”与之相结合,实现“1+1>2”的效果。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县镇两级综治中心已成为检察履职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各信访平台受理群众信访185件次,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优势,全面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发现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监督案件19件、行政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

顺势而为,让矛盾化解更快

入驻县综治中心以来,南漳县检察院与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等派驻部门和基层组织沟通互动,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矛盾。

在周某建信访案中,该院通过公开听证督促派出所重新立案,最终对违法者作出行政处罚,实质性化解纠纷。为提高监督质量,承办检察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开展公开听证,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并要求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建议发出后,该案已被重新立案,并查明周某某已构成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利用、处置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现已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周某建,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检察工作入驻综治中心,联动化解矛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参与听证29件次,与县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联合释法说理26件次;引入行业专家、专业调解员介入调解成为常态,已妥善化解群众纠纷54起。查找深层次社会管理漏洞,推动矛盾集中领域源头治理,认真分析研判信访接待和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已针对农村地区个别社会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均收到整改回复。

聚势求强,让救助质效更高

2019年,南漳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残联等7家单位联合会签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动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移、资源互享。

该院充分运用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利用综治中心信息汇聚、资源汇集、协同联动的优势,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着力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不仅实现办案规模全面拓展,还推动救助质效有效提升。

一方面,以综治中心为枢纽,联合相关行政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高线索筛查准确率,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线上,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认真比对刑事案件被害人与脱贫人员等数据,全面筛查救助线索;线下,加强与行政单位的日常沟通联动,及时接收、办理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

另一方面,以综治中心为中转,对发现的困难妇女、退役军人、脱贫不稳定户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发放司法救助金外,积极与相关行政单位沟通联动,与社会救济措施相结合,联合多元救助,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如为脱贫户魏某丽发放5万元救助金后,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其子纳入人才库培养;为豆某某发放救助金1.2万元后,协同县残联助其残疾儿子就业。

入驻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件,其中通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救助线索7条,收到相关行政单位移送的救助线索3条,均已成案。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等开展联合回访和多元救助7人次,救助质效不断提升,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