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原枣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于2007年4月8日与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签订《托管经营协议》,该协议将于2025年7月8日到期。为了顺利收回,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现就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原枣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下属的枣阳市泰康医院收回工作公告如下:
一、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对枣阳市泰康医院托管经营期限于2025年7月8日届满。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依法收回泰康医院资产和经营权后,由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自主经营。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再以枣阳市泰康医院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为非法经营行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2007年4月8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凡属于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托管经营枣阳市泰康医院期间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欠药款、医疗器械、耗材、医疗纠纷及职工社保等),均由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承担,与枣阳市泰康医院无关。相关债权人请及时与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接洽和处理,因未及时接洽和处理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