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随意公布同学的生活照片、家庭信息,编造谣言中伤他人,可能侵害他人的哪些权利?”
“侵害别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还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日前,宜城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匡跃龙一行前往宜城市王集镇初级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宣讲课。
课堂上,匡跃龙围绕民法典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编纂的重大意义等内容展开宣讲,让同学们对民法典的基本框架有了初步认识。检察官助理结合民法典中涉及青少年的核心条文,与同学们开展互动问答。
有趣的互动,让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感受到民法典不只是严肃的法律条文,更是默默约束每一个公民的“社会百科全书”。
“广东某地的一名中学生被高空抛物砸伤,无法查明侵权人,司法机关运用民法典保障了他的权益……”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官王雪丹用真实的案例,分析了民法典在认定侵权责任方面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定。
活动最后,王雪丹还结合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剖析案发原因及法律后果,提醒同学们杜绝不良嗜好,注重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
(孙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