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任命任丹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刘春黎同志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张永强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石炜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一、批准任命任丹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刘春黎同志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张永强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石炜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