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祥不慎将其持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证件执业机构:枣阳市中兴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31703021105352,发证机关:襄阳市司法局,发证日期:2018年9月28日,声明作废。 ●龚卫山不慎将其持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证件执业机构:枣阳市平林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31703052106405,发证机关:襄阳市司法局,发证日期:2021年4月5日,声明作废。 ●李永乐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证号:6216225200006045661,声明作废。
●李运祥不慎将其持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证件执业机构:枣阳市中兴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31703021105352,发证机关:襄阳市司法局,发证日期:2018年9月28日,声明作废。
●龚卫山不慎将其持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证件执业机构:枣阳市平林镇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31703052106405,发证机关:襄阳市司法局,发证日期:2021年4月5日,声明作废。
●李永乐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证号:621622520000604566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