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雪飞 刘自航 通讯员王俊)经营户虽持有许可证,但非法储存,具有严重安全隐患。1月17日,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于近日联合公安部门、古驿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171件,价值2万余元。
据介绍,在古驿镇黄渠河经营超市的赵某虽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但未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内,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处置,并现场宣传法律法规。
区应急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