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已建成通车,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鄂政函〔2025〕1号)有关精神,批准设立襄阳卧龙收费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自2025年1月15日零时起开始试运营收费。
二、收费对象
对通行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收费性质及标准
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为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行费收入全额上交财政,纳入地方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鄂政函〔2025〕1号)执行。
附件:1.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2.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襄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