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肖琳 吴园园 全媒体记者 熊丹青
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2024年12月27日,襄阳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详细了解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原因、收支平衡等,并对照年初批准的预算,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基础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调整方案批准后,及时依法依规将债券资金拨付到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防止出现项目搁置拖拉、进度缓慢、资金挪用等违规问题。严格资金使用投向,加大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确保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四是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草案。加强对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形势的研究分析,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安排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