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执业证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543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现声明如下: 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持有的纸质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本公司销售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活动时将全面使用电子执业证。请广大消费者在办理本公司保险业务时注意识别。 特此声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执业证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543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现声明如下:
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持有的纸质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本公司销售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活动时将全面使用电子执业证。请广大消费者在办理本公司保险业务时注意识别。
特此声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