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熊丹青 通讯员 周茜
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0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大格局,坚持探索创新,切实履行职能,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我市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强化了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大有可为,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要强化力量配备,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配套机制落实力度,优化办案效果。为此,会议要求:
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打好流域公益保护主动战。要着力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精神,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聚焦环保督察和流域治理的突出问题,推动襄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15+8”条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赋能增效。要着力强化公益诉讼办案的支持保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检察内部资源的统筹调度,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专而精办案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数智化技术手段运用,促进办案流程优化、办案效率提高;加强对公益诉讼办案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推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创新发展。要着力优化公益诉讼监督效果,坚持依法履职,做到检察办案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打好流域公益保护协同战。要加强执法司法的工作配合,共同研究、协商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不断拓展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以及打击犯罪和检察建议整改反馈等方面的协作空间。要完善跨地域协同治理机制,细化协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成果。要强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健全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执纪监督等监督形式的贯通机制,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刚性,优化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协同机制,凝聚整体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合力。要加大公益保护联合宣教力度,积极与基层组织、行业组织、大众媒体等开展合作,大力发展公益诉讼志愿者,做好流域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用好典型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不断完善解决流域公益损害问题的共治格局。
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打好流域公益保护持久战。要注重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功能作用,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开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前瞻性、预防性保护。要全面巩固检察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不断积累“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经验,完善替代性修复项目的评估、验收和监督机制,做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末端闭环。要进一步完善实现公益保护目的的长效措施,结合公益保护需要和检察办案经验,积极推动有关专门保护纳入地方立法范畴、有关保护措施在政策法规中予以明确,努力建强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