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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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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日期: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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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理论·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朱丽君 聂军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覆盖范围最广的时期,也是集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多的时期。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从广覆盖到全覆盖转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全面部署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内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

改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完善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逐渐缩小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地区差别。二要推进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目前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仅有14万多个,在全国数千万个企业中占很小一部分,覆盖职工3千多万,只占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总数的7%。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企业年金发展严重滞后,是其中的一个短板。因此,要推进完善企业年金制度,适当放宽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改进企业年金委托投资考核机制,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三要在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各地推广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引导和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个人养老金投资的产品,努力提高投资收益率。稳妥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咨询服务,并加强对个人养老金投资运营的监管。

(二)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参保覆盖范围、统一筹资缴费政策、统一基金运行管理、统一基金调剂管理、统一医保支付机制、统一医保公共服务。建立省级医保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监督监管,确保医疗保险金安全。二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协同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基于医、保、患三方形成共识,建立医、保、患三方价值利益相一致的支付机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三是建立合理的异地就医秩序,满足随子女养老、异地工作、临时外出人员和需要去医疗中心就诊的人员的就医需求,尽快结束“漫游就医”和支持大医院为抓住“虹吸机会”而盲目扩张的问题。

二、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迈向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被提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要求根据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合理划分救助圈层和对象类别,为处于不同圈层和类别的困难群众提供分层次的、差异化的精准救助,以优化救助资源、提升救助公平性和救助效果,增强受助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要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的瞄准机制。运用大数据比对将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到监测对象由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对象信息“一门入库、分层管理”。按照分类救助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根据不同的圈层、类型以及困难程度等,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帮扶。

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增强平台的兼容性。将防返贫监测平台覆盖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一步扩展信息内容,打破信息平台壁垒,推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返贫监测平台由互联互通到融合整合。

三是将社会救助政策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延伸。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发挥稳预期、兜底线作用,通过社会救助让生活困顿者得周济之助、陷入困境者无生存之虞、劳动创业者无后顾之忧。

三、增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健全“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以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标准规范为保障,采用窗口服务、网上服务、移动服务、电话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及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卡通用”,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

2020年以来,襄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务服务“管理权、经办权、监督权”重构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三权重构”改革成果显著,襄阳市人社局获评第三届湖北改革奖,被列入省委党校教学内容,并以《人社服务管理与经办指南》特色项目被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推广。

四、提升社会保障的可及性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政策,让更多的人群纳入保障范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以载体为核心的特征,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缺少单位这个载体,可以通过加快建立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对他们的就业保障。同时,为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保障或低保障的现实困境提供制度依据与制度保障。

具体来说,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形式多元化的特性,社会保险在实际运营中应突破原有思路,通过多种制度安排,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参保范围。例如,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方面,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和情况,推出多样化的社会保险产品,构建基本社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相应诉求,增加保障层次与保障水平。此外,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灵活的特征,可以采取弹性化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如采取按月度、季度、年度多级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制度,以满足劳动者灵活就业的需求。积极探索现行社会保险中“五险一金”的分解机制,即允许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单一险种或自主组合的方式参加社会保险,允许其先行缴纳对其而言最重要的险种。

同时,在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下,建立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目前,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

(作者朱丽君系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博士;聂军系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