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娜 通讯员杨瑞)10月29日至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义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襄阳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公共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法治襄阳建设。要强化监督问效,坚持在监督中凝聚共识、在支持中汇聚力量、在工作中注重实效,以有力有效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人民至上,办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朱守疆、王鹏、肖勇、吉虹,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曹祖金,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局局长段细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