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胡启媛 姚家佳)10月11日,市交通运输局对外发布了襄阳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办事指南公告,对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定额补贴。
此次补贴具体分为三大类:一是车辆报废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查询)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二是报废更新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询),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三是新购专用车辆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询]。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则不能享受补贴,分别是:2024年7月31日(含)后转移至我省的、2024年7月31日前报废的、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最低补贴1万元,最高9.5万元,其中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需尽快向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资金补贴申请,县级初审通过后,报市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审核,再由市财政局最终核定,然后由属地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
此次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