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实施城市规划,我局已收回襄阳海华光源有限公司位于樊城区汉江北路28-29号的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不动产证号为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712号,土地面积20150.9平方米。 特此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实施城市规划,我局已收回襄阳海华光源有限公司位于樊城区汉江北路28-29号的一宗出让工业用地,不动产证号为鄂〔2016〕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712号,土地面积20150.9平方米。
特此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