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实施城市规划,我局已收回襄阳市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樊城区长征东路148号的一宗出让仓储用地,土地证号为襄樊国用〔2004〕第321003173-3号,土地面积9629.1平方米。 特此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实施城市规划,我局已收回襄阳市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樊城区长征东路148号的一宗出让仓储用地,土地证号为襄樊国用〔2004〕第321003173-3号,土地面积9629.1平方米。
特此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