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百卓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镜湖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作废声明
日期:09-07
南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0日裁定对湖北百卓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镜湖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8月12日指定湖北思戴文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因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未履行向管理人移交公司文件、印章的法定义务,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和社会交易秩序,防止清算期间营业执照、企业印章被违法滥用,管理人特声明如下:
湖北百卓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省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镜湖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全部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即日起作废。
特此声明。
湖北百卓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北省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北镜湖百卓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