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日前,樊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对即将进入校园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开展谈心谈话。
去年9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判处缓刑后成为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经过近一年的帮教,今年8月,张某顺利考上大学。然而,开学在即,张某的缓刑考验期还未结束,如何保障张某跨地域就学的权利以及做好异地求学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樊城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迅速与樊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张某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矫正剩余期限、开学日期等实际情况,督促樊城区司法局加快办理张某请假相关批准手续。8月底,张某顺利办理好请假手续,检察干警对其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后第二天,张某按时启程前往新学校报到。
据了解,近年来,樊城区检察院在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基础上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检察意见等形式,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受教育权利。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延伸监督治理触角,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用司法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赵亚丽 何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