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温继若、王海清、王晗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钟阳、熊聪俐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三、任命张骞、丁朝晖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四、免去雷涌泉、任侨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管龙华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吴小松、苏婵婵、范传琪、李雪君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一、任命温继若、王海清、王晗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钟阳、熊聪俐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三、任命张骞、丁朝晖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四、免去雷涌泉、任侨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管龙华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吴小松、苏婵婵、范传琪、李雪君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