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徐磊 王珊)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被最高检简报刊发推广,在全省全面推广……近日,记者在老河口市检察院采访时获悉,由该院创新的“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治理机制,获得了各级政法机关的充分认可和肯定。这一创新,是我市在法治领域的典型改革成果之一。
近日,龚某某因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查获,老河口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老河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沙涛告诉记者,考虑到龚某某此前无前科、劣迹,其醉驾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并具有坦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检察机关向龚某某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后,龚某某表示认罪认罚,自愿进行社会志愿服务。
在老河口市检察院的安排下,龚某某来到当地社区从事社会志愿服务。服务期间,龚某某认真负责,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统计,截至目前,襄阳市已有4000余名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公益服务。
近年来,襄阳政法机关把政法领域改革作为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动力,聚焦小切口、突出大纵深、确保高质效,统筹推进执法司法体制、政法领域等相关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10月,中央政法委授予我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称号,“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做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市委政法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老河口市仙人渡镇“三联三清”综合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南漳县李庙镇“红色屋场”解纷工作法入选浙江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全市有10项基层创新经验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君告诉记者,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之效聚发展之势,扎实推动政法领域改革,深化“枫桥式工作法”襄阳创新、轻罪治理、涉企案件合规改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等亮点品牌,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