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魏秋晨 卓孙冉)7月30日,在“‘检察护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传军介绍,今年以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年”活动,在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上,出台了《关于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 推动襄阳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据了解,措施出台以来,襄阳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项目建设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和发展,办理了一批涉项目建设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2021年12月3日,上级检察机关发现宜城市一造船厂污染环境线索后,将该线索移送至宜城市检察院办理。宜城市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涉案造船厂在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下,从事船舶修造和拆解作业活动,存在污染风险,遂召开检察听证会力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共同督促造船厂进行整改。
针对“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因缺乏资金,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宜城市检察院依据2023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若干措施》,建议结合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给企业找出路,实行异地拆迁。最终,在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多方共同努力下,推动该造船厂以原有资质及占股20%的方式,引入一家企业投资,共同成立绿色智能船舶制造新公司,并统一搬迁至位于小河港的新厂区,成为鄂西北地区唯一的船舶制造、检测、维修、保养基地,有效填补了襄阳水运市场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