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征程中,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唯有牢牢把握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才能更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堰河村的成功实践,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
堰河村从发展之初,就坚持统分结合、抱团发展。从茶园的统一经营到旅游业的“四个统一”,再到“堰河香”公共品牌的打造,堰河村不仅解决了传统农业“小弱散”的问题,更充分发挥了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同时,通过生态旅游经济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将村民与集体紧密联结,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赢,为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全村基本实现“一家一栋小洋楼、一部小轿车、一个致富项目,人均存款10万元”。
堰河村的成功,重要原因在于把准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厘清了集体经济与个体经营关系,构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共同富裕新模式。
要学习堰河统分结合的发展思路,守好集体资源,防止目光短视“吃光卖尽”,统一规划、统筹布局、整合资源,推广资产参股、资源发包、居间服务、物业出租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实现集体经济“壮起来”、村民腰包“鼓起来”。
要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明确集体经营与个体发展的职能边界,在统一规划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权,鼓励引导村民突出特色、创新创业,防止一哄而上、无序竞争。
要聚焦粮食主产区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探索“村集体+土地入股”模式,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融入现代产业链,提升市场适应能力,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保障农民应有权益。
要依托集体经济,聚焦农民分享红利、长期受益,建立“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租金+股金+薪金”的增收渠道,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学习推广堰河经验,就是要学习他们坚定不移做大做强集体经济的出发点和实现农民增收共富的落脚点,学习他们用统分结合的方法厘清集体经济与个体经营的关系,完善好共同富裕的推进机制,既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做大集体经济蛋糕,又突出效率、激发干劲、注重长远,不搞大锅饭,形成同心共富、齐心致富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