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雪飞)6月29日,襄州区教育局负责人就主城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子女新生就近入学条件介绍,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小学新生按实际居住地片区对应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初中新生到进城务工子女指定学校(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就读。
三个条件为:
1.监护人任何一方在襄州主城区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此证在襄州区房地产交易所办理)。
2.监护人任何一方在襄州主城区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并在人社部门已备案(或持有一年以上襄州主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3.监护人签订劳务合同(或是持营业执照)的一方在襄州主城区缴纳社保缴费记录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