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雪飞)6月29日,记者从襄州区教育局获悉,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该区结合实际,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制定襄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含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少儿)100%免试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就读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初中在指定的初中学校。
该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划片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统一免试招生、统一划片招生、统一计划招生、统一时间招生、统一入学条件、统一宣传程序、统一平台招生的招生管理办法。同时,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最高不超过55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把关。
为减轻家长负担,该区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遵守“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取消学前教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社区证明、务工证明、超龄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该区还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控制择校问题。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将各类考试、考级、竞赛、培训成绩、获奖证书等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取消借读的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实施“阳光分班”制度。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格规范学籍异动办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考试转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中小学生转学一律实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在国网中提交转学申请时必须写清转学原因并上传相关转入要件材料,经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