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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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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工伤待遇莫多领 否则可能损征信

日期: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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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魏君怡 叶磊)“我弟弟多年前因公去世,我妈妈一直在领取抚恤金。今年3月刚认证完没多久,我妈妈就去世了,但是抚恤金还在发。我心里不踏实,这种情况发生后该怎么办?”6月25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咨询此事。

对此,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丧失待遇资格条件后,是不可以继续领取相关待遇的。但因为有些待遇发放周期跨度比较长,因为多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像张女士母亲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待遇核查为3个月进行一次,她刚认证完就去世了,系统两个多月后才会提示。

该中心负责人建议张女士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办理退还款项事宜。

据介绍,人社部门每年会开展待遇稽核,对所办理的业务进行“回头看”,检查受理资料、办理流程等,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进行整改,确保所办理的业务均符合政策规定。

对于继续领取或者违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约谈教育、协议还款、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或者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下发退款通知书、作出追回决定等措施追回资金。

拒不退回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进行查封、划扣并作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因此,领取定期待遇人员去世后,家属要及时将去世信息告知人社部门,及时办理待遇终止,避免出现多发的情况。

以今年为例,截至目前,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已追回多发待遇12人次,涉及金额近10万元,其中供养亲属死亡后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4人次,涉及金额0.81万元;供养亲属年满18岁后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4人次,涉及金额1.56万元;医疗费退费2人次,涉及金额1.19万元;1-4级伤残人员退休后重复领取伤残津贴和养老金待遇1人次,涉及金额0.78万元。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核查台账、信息化疑点数据比对等途径,主动发现违规领取现象,全面筑牢基金安全“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