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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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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襄阳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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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发布会现场。全媒体记者 李旭晖 摄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 通讯员叶静)6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闻发布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屈江鹏介绍了襄阳市对襄阳籍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抚优待政策(根据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在退役士兵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在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方面,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并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享受全额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在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方面,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且符合经营时限和带动就业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具体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在招录兵教师方面,湖北省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在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方面,将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鄂企业设为奖补对象,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申领方式为:1.吸纳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申报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年度退役军人基本信息,用于身份信息比对。3.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由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根据《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襄阳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入驻襄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其在园地发生的场租、水电、物业、宽带网络等费用,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延长驻园时间的,补贴时间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