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发现有人伪造我公司印章,并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广大公众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对此,我公司特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1.我公司所使用的印章均为在南漳县公安局备案的印章(一枚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合同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上述印章从来没有遗失或声明作废。
2.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私刻、伪造我公司印章,也从未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伪造印章进行任何活动。
3.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我公司名义、使用伪造印章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我公司均不予认可,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公司也呼吁广大公众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4.对于因冒用我公司名义、使用伪造印章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我公司概不负责。我们强烈建议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湖北南漳浙闽石材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